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转2011年9月1日楚天都市报报道《个人所得税今起3500元起征》

作者: 时间:2011-09-13 点击数:

本报讯(记者陈珂夏宇)今起,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全面实施。新个税计算方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将不再缴纳个税。记者昨从税务部门获悉,我省将新增177万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免缴个人所得税。

新标准将个税免征额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目前,我省各地地税系统的自行申报程序已基本完成升级,并逐步替换成新版本。应用新程序,只要输入工资额,系统便会依据新个税法,自动计算需要缴纳的税金,避免因为老程序仍用老个税法计算,造成纳税人不必要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不少企事业单位习惯于当月发放员工上个月甚至上上月的工资或奖金,那么市民9月获得的7月、8月薪金又该如何计税?根据国税总局的规定,纳税人9月到手的7月、8月的薪金,个税起征点仍为2000元。纳税人实际取得的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薪金所得,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才适用新的税率表。

同时,个税调整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而我省此前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一般采取定期定额的方式征收,即由税务机关调查其经营情况,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缴纳的各项税额,定期定额征收。由于新税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有所调整,未来我省各地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定税税率是否会随之降低值得期待。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财务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