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你们好!
为确保同学们方便、快捷地办理离校手续,现将有关财务手续办理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20日前已缴清学费的毕业生,在发放的毕业生离校表财务部签章栏中已盖有“学生离校专用章”,持有盖章表的毕业生已完成了财务离校手续。
(二)6月20日前未缴清学费的毕业生,请缴清学费后持缴费收据到财务部盖章完成财务离校手续。
缴费地点:校收费科(邮局隔壁)
离校表盖章地点:工1 A-B 404财务部
预祝2011届各位毕业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再创辉煌!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财务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