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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收费行为、清理借款还款报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2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及个人

规范学院各种收费行为、清理各项借款是学院财务部的一项重要工作。财务部始终坚持国家的财经法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规范学院各种收费行为;始终遵守学院的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因公、因需、因量原则实施借款,已经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随着学院不断发展,一些新的经济业务不断出现,为保持学院教学、科研及后勤管理等健康有效运行,财务部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规范收费行为、防止“小金库”、清理各种借款的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行为整治要求

根据学院财务管理要求,院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认真填写“收费项目”自查报告表,本部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以及是否上交学院等信息(见附件)报送财务部,不得有漏项和瞒报现象。

学院的收费行为涉及校内学生、教职工、临时人员和校外往来单位、个人。凡未在财务部发改委物价管理部门报备的项目,院属各单位不得违规收取如有因违规收费引起投诉或其他经济纠纷等,学院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小金库”清理整治要求

“小金库”是指:自立名目,违规收费,不上缴学院财务部门;或以不实支出等虚假行为套取学院资金,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自私,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单、长期(一年以上)不归还借款、有价证券以及利用房屋、场地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形成的账外资金等。

三、借款的清理整治要求

为严肃学院财务借款管理规定,有效防止挪用、挤占学院资金等行为的发生,真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学院各单位及个人要认真清理各种借款。对时间长达一年上的借款,其发生的相关业务票据,财务部依规不予报销,如无正当理由,又不能报销还款,将视为违规行为,报送学院相关单位和领导处理;并对借款人所在单位及借款人停止借款,等额减少该单位当年预算,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款归还,至还清为止。

四、清理整治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收费行为和借款清理整治工作,认真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和不及时报销借款现象,按时完成工作要求。

2、各单位要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对长期借款不报销的相关人员,要求其立即报销还款;对私设“小金库”隐瞒不报被查发现的有关责任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不论有无收费项目“小金库”问题,各部门、各系部均需填报《“收费项目”自查报告表》(见附件),经部门(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15日前送至财务部。

附:       收费项目自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元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合同名称

是否报备

合同约定

收入所属期间

应收金额

实收金额

未收金额

缴清完成时间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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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填报人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部

2021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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