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离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现将2025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5月12日—9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毕业前,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上一堂党课、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对毕业生党员开展行前教育、离校教育,介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党员转正、党员档案移交、出国(境)学习期间安全防范等政策规定、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特别要对预备党员和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就业(从业)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党员进行重点提醒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组织关系不会转、不愿转等问题。引导他们牢记党员身份,及时向党组织报到。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工作。各党组织、学生党支部对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归档、整理,重点查看入党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确保无误后按照档案工作的要求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党员信息进行核查,对缺失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具体形式。按照关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文件要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般应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无纸化办理(以下简称“网上转接”)。转往暂未开通网上转接权限的地区,可开具纸质介绍信转接,同时还应提供党员信息采集表,用于党员本人前往所去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基本程序。要组织毕业生党员与接收单位沟通,核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方式,核实所去党组织名称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组织管理子系统中组织树的名称是否完全一致,并及时发起转接,避免因不一致而导致转接失败、遗失要转出党员的信息。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的,要认真核实接收党组织的抬头单位和所去单位的准确名称,安排毕业生党员本人及时领取、签收介绍信,督促其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转交至所去单位党委组织部门。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尽快与接收党组织取得联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并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毕业生预备党员还要按期向接收党组织提出转正
申请,(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1.已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方式。对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如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其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2.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对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可按照“已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转接组织关系。4.出国、出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出国、出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可参照“暂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办理。
对于只能接收组织关系但不能接收档案的党组织,经学院档案室认可后,可向接收党组织提供有关党员材料复印件。
(六)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联系管理。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便于联系、便于管理、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及时将这部分毕业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流向等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考研考公、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灵活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要派专人进行提醒谈话,了解掌握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国内联系人等情况,在其出国(境)期间通过适当方式保持定期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七)改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方式。对已到所去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毕业生党员,由其现所在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或通过网上转接至新的单位。未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应要求其在有效期内与原就读系党总支联系,经审核备案后(组织关系去往省外组织的需交回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就读系党总支向学院党委组织部提交附件4《关于 系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更改情况的说明》,学院党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组织部申请办理。超过有效期或未备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用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组织关系。各基层党组织要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跨省(区、市)转接组织关系的,党支部要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信息,向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发起转接申请,转出后及时关注进度,当接收单位党组织较长时间不处理、无反馈或退回申请的,要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及早处理;线上转接确有困难的,可以开具纸质介绍信进行线下转接。
(九)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办理方式。在有效期内遗失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需由原就读系党总支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及回执办理方式。毕业生党员的党费应统一收缴到本年6月份。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不超过90天。对于将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在办理转接手续后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政挂号信反馈给原就读的系党总支并对回执拍照留存。对于省内网上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在系统中办理转接手续成功后,由系党总支将审批情况截图留存。
各系党总支要负责查收,并及时将回收的纸质回执联及系统内接收情况截图按要求进行存档(存档要求见附件3),于11月20日前提交学院党委组织部。如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出三个月后,党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审批不成功或仍未收到介绍信回执,系党总支应主动联系接收该党员的党组织或向党员本人查明情况后予以催办。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党总支安排专人按学院档案室相关要求,认真整理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按照档案室归档要求完成归档工作。
(二)各系党总支在6月5日前,需完善2025届毕业生党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的党员信息。
(三)各系党总支需核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特别是确认所去单位信息是否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党组织名称一致,并汇总填写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XX系2025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并于6月5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学院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65570636@qq.com)。同时,安排专人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填写规范参见附件2)。
(四)各系党总支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有序发放去往省外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做好领签记录。同时,为组织关系去往省内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
(五)对毕业离校超过六个月仍未能落实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各系党总支应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台账,与党员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安排学习与思想汇报,提醒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满足转接条件时要督促党员及时转出组织关系。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