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新媒体平台及互联网群组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4-10-30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学院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学院定于11月上旬开展新媒体平台及互联网群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20241030日-11月7

  1. 检查范围:

1.校内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本次检查的新媒体平台是以学院、各单位(部门)及下设组织机构和学生组织名义建设、认证,并使用组织机构信息运行的新媒体平台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小红书、哔哩哔哩及其他公众号、头条号、贴吧等;

2.学各单位(部门)因工作、学习需要所建立的互联网群组(QQ群、微信群、讨论组、聊天室等)。

三、检查重点内容

)新媒体网络平台

1. 全面清理现有新媒体平台。各单位(部门)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负责做好新媒体平台的开立注销、信息发布、日常管理、组织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对现有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进行登记,信息统计务必全面、准确。

2.及时关停新媒体“僵尸”账号。对近三个月内信息无更新、与工作相关性不高新媒体平台;各单位(部门)不再使用或认为有必要关停的新媒体账号;各单位(部门)建立的新媒体账号关注度低、浏览量低的应予以及时注销。

)互联网群组

1.严格各类互联网群组的管理各级各类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一般由所属单位明确群名称、成员组成,并指定专人(一般为群主)为管理员,负责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互联网群组信息登记表》(附件1),对现有工作学习类互联网群组进行登记,信息统计务必全面、准确;对教职工和学生自建的其他互联网群组的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由群主负责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由所属单位做好信息统计(备查),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工作。

2.及时解散互联网“僵尸”群组。对近三个月内信息无更新、与工作相关性不高、各单位(部门)不再使用或认为有必要关停的互联网群组,应予以及时解散。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新媒体平台运行安全。

2.各单位(部门)结合新媒体平台自查情况,认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媒体平台、互联网群组信息登记表》(附件1),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党委宣传部5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cxyxcb@qq.com。联系人:潘雪睿,联系电话:027-5922208。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