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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电动车在楼栋停放、充电的通知

作者:</small>hqbwb 时间:2019-11-04 点击数:

全院师生:

近期在安全巡查中发现,还有部分师生在教学楼、公寓等楼栋停放电动车、给电动车充电、私拉线路在校园内给电动车充电等现象。以上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了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办公楼、教学楼、公寓内给各类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校园内私拉线路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各类电动车充电。

二、后勤保卫部即日起将组织不间断检查,发现违反此通知者,予以强制处理并全院通报。

后勤保卫部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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