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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纪委推进“三转”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6 点击数: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工业大学纪委推进“三转”的实施办法》经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湖北工业大学纪委推进“三转”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要求,进一步发挥纪检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校纪委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大力推进“三转”,是纪检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提升纪检部门履职能力的重大举措。“三转”是回归《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的需要。《党章》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一职责定位,赋予了“三转”的深刻内涵,是纪检部门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纪检部门要精准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

  “三转”是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的需要。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必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围绕《党章》和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纪委全会也就“三转”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纪律检查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

  校纪委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大力推进“三转”,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全面深化学校改革发展、推进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明确“三转”的主要内容

  (一) 明确“三大任务”和“五项工作”。《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三大任务”和“五项工作”。

  1.三大任务: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五项工作:一是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明确“必须做什么”。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理念,突出纪律监督和作风监督,把握履职重点,明确9项“必须做什么”。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细化责任内容,落实专题报告、述责述廉、约谈、通报、检查考核等制度,层层传达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谈话函询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4.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

  5.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6.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7.认真贯彻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推进制度创新;

  8.积极协助党委做好监督检查,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9.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等问题,严格追责问责。

  (三)明确“不得做什么”。坚决落实上级组织和领导机关关于“三转”工作的硬性要求,明确5个“不得做什么”。

  1.纪委书记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

  2.纪检部门不得牵头负责人财物、工程项目等监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3.纪检部门不得参与议事协调事务;

  4.纪检部门不得牵头开展和参与有监管责任主体的纪检业务以外的工作;

  5.纪检部门不得直接参与、插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三、在“学、严、正”上下功夫,把“三转”落到实处

  (一)坚持“学”字为先。“三转”首先是工作理念和思路的重要转变。“转思想”是前提,只有思想认识的正确转变和思维方式的深刻变革,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才能保证“三转”取得实效。纪检干部要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及时丰富业务知识,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党性锻炼和品行养成,严格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努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二)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纪检部门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四种形态”的目标指向,把“主戏”唱好,不能无所不管,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者自身要遵纪守法的理念,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

  (三)坚持“正”字为准。维护党的纪律是纪检部门的根本任务。纪检部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更加聚焦“六大纪律”,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表现,守住纪律这条底线。纪检干部要坚决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以解决“灯下黑”问题为核心,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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