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专升本”考试是依照国家考试标准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严肃考试纪律,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4号)精神,结合2024年我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现对考试及录取期间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如下:
1. 严禁泄露任何与“专升本”考试及录取工作有关的秘密;
2. 严禁利用职务职权和工作便利,在考试期间徇私舞弊或帮助他人营私舞弊;
3. 严禁院内单位和教职工举办任何形式的“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科目的考前辅导和培训;
4. 严禁编写和发布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关的模拟试题和应考复习资料;
5. 严禁教职工参与校外培训机构、高职院校等举办的任何形式的“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科目的考前辅导与培训;
6.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及其教师在校园或教职员工住宅举办专升本专业课培训班、打广告、拉生源等违规行为;
7. 严禁索取或收受考生、家长或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8. 严禁接受考生、家长或关系人的宴请;
9. 严禁在考试招生中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网络舆情、造谣传谣、诬告陷害等;
10. 严禁以任何方式干扰“专升本”考试及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
学院“专升本”考试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上述纪律要求是工作的底线红线。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全院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于在“专升本”考试及录取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纪律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7-59750913. 邮箱:51939566@qq.com
联系人:阮老师。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