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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小型维修单位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6-08 点击数:

本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小型维修单位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预算:本项服务结算方式参考工程类结算,结算造价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关定额、实施当月信息价、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条款及折扣率据实结算,结算由审计单位审定为准。

2.类别:服务 。

3.内容:遴选3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为学院小型维修单位。承接建设项目为0.3万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校内新建、改扩建、维修及路面、管道、水电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4.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整(学院每年根据上年度完成工作情况及维修质量、服从学院管理情况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发包人可提前终止合同)。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 1 年但不足 2 年的投标人,提供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近 3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6月08日09时00分到 2020年06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获取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投标人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4.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投标人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14时 30 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6 月28日14时 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七、其他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附一号李家墩特一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 :027-597519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 系 人:胡添

电 话 :027-84644699、13507254660

电子邮件:az37805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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