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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室使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0-11-06 点击数:


  
    为促进学风建设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学院特设南教学区自习室,地点为:南1教学楼601。为加强管理,优化学习环境,保证自习室资源的规范优化使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1.
此教室仅供本院学生使用,禁止校外人员使用;自习人员自觉遵守自习室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
自习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一旦发现有占座现象,占座物品将被清除,并集中放至自习室规定的地方,占座者自行领取(占座物品丢失者,责任自负),若七日内占座物品无人认领,学院按废弃物处理。
     3.
自觉维护室内秩序,保持室内安静,进入自习室请将手机调成静音模式,接听、拨打电话请到自习室外;轻拿轻放物品,移动凳子和开关柜门请温柔,以免影响他人学习;若有学习交流的需要请到自习室外。
     4.
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在室内进食,自习结束后,请自行清理桌面物品并将垃圾带出自习室;爱护公共财产,不准随意挪动桌椅板凳位置,损坏照价赔偿。
     5.
注意节约用电,每天最后离开自习室的同学要自觉检查电源,关窗关灯关门,安全防火防盗;空调开放季节,随手轻关门。
     6.
个人贵重及其他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
     7.
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自我管理,营造和谐的自习环境。

 

 

 

 

 

后勤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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