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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7-05 点击数:

各系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实行)》(湖工大工程[2013]35号,以下简称为《办法》)文件精神与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专业内涵建设,积极做好专业建设分类指导,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凝练特色,凸显优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创建学院品牌,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开展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实施“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各系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学院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努力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建设点,引领示范学院其他相关专业的建设与改革。

二、建设内容

1、特色专业建设基本内容依据《办法》文件内容执行,主要做好更新专业建设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明确建设目标,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科学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切实加强教材建设,注重实践教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建设。

2、特色专业要充分以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建设为指导,着力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突出优势特色为主题,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3、特色专业要以“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结合集成,创新驱动”为基本原则,要努力整合各类优质教学资源,将工作着力点集中到强化教学和人才培养,科学搭建建设平台,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专业与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寻找切入点,积极创建一批省、院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并以项目建设为驱动,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充分发挥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领作用、示范作用、激励作用和辐射作用。

三、建设要求

1、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专业建设规划按照建设目标与要求,确定具体建设内容,经审议通过备案后执行;

2、特色专业建设经费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依据特色专业分年度建设方案,每年年初上报经费使用预算明细备案后予以使用;

3、特色专业建设期间内,学院每年年终将按照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建设方案对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建设成效验收。

4、特色专业建设实施以系部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制,系部应加强对特色专业建设的统筹和指导,科学组建专业建设团队,定期召开特色专业建设工作会议,确保专业建设成效;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特色专业的具体工作,按照建设目标和规划,明确团队成员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科学完成特色专业各项建设任务。

四、申报条件与时间安排

1、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依据《办法》文件内容要求执行,并按附件格式填写特色专业申报书,并整理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时间安排

(1)7月5日 学院下发特色专业立项工作通知,启动特色专业立项申报工作;

(2)7月6日-9月20日 系部结合系部实际,确立申报专业,组建专业建设团队,按要求填写特色专业建设申报书,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并完成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3)9月21-25日 教务部对专业材料进行审议、反馈;

(4)9月下旬 学院教学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与评审要求另行通知

(5)10月上旬 报学院领导审批后,对特色专业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发文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一: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相关项目统计表

教 务 部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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