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用技术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对接能力,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暂行)》(湖工大工程[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在学院从事教学满两年,且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系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教师工作部汇总。
3、教师工作部对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呈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
4、通过评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名单由学院发文公布,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于11月7日前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附件材料(高教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工作部。
四、注意事项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合理调配师资资源,顺利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度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一次性征集完毕,逾期不补。
联系人:双双 联系电话:59751978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