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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教师社会工作量认定的通知

作者:2013年06月27日 时间:2013-06-27 点击数:

各部门、系部:2013年上学期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关于印发<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师社会工作量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工大工程〔2013〕48号)文件。我院教师2013年上学期社会工作量申报认定工作拟于6月26—7月9日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7日至7月2日,请教师填写个人申报表,并对自己完成的社会工作量进行打分与工作陈述(见附表1)。

2、7月3日至7月4日,所属系部教研室对教师填写的个人申报表进行资料汇总并初审。

3、7月5日至7月9日,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各系部提交材料(见附表2)进行审核确认。

4、7月10日提交各职能部门确认后的表格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分数汇总。

5、7月11日人力资源部核准教师分数汇总结果并提交学院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

2013年6月26日

附件:1.教师社会工作量类别与计分个人申报表(A4纸张双面打印)

2.教师岗位社会工作量化职能部门审查、确认表(A4纸张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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