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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1年04月11日 时间:2011-04-11 点击数: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按照湖工大校职改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参加2010年3月的起点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2010年至2011年新进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以及2010年4月前进院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拟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来我校之前有工作经历且已取得与本岗位职称系列相同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无需重新申请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二、申请认定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到校工作满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岗位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到校工作满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岗位系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到校工作满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应岗位系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且助教职称满两年,经考核能胜任拟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岗位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填写《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两份,依据档案管理要求,须使用16K纸张正反打印),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须提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各部门、各系请于2011年4月13日前将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及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027-88013872(内线8503)。

特此通知。

附件:(请在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上下载)

1、《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起点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6K纸,正反打印)

2、《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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