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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院教职员工个人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0年06月02日 时间:2010-06-02 点击数:

关于开展全院教职员工个人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规范学院人事管理和员工档案建设工作,同时完成好上级单位布置的实有人口登记工作(湖工大工程办[2010]11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人事信息登记工作()

要求各单位每位教职员工提交“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人事登记表”,其中:

①电子档

②纸质档,用A4纸打印

③相应附件支撑材料(A4纸张)

a身份复印件(双面复印)

b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c进修证明原件、复印件

d教师资格证与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提交与验证时间:2010621日—30

2、实有人口登记工作

要求各系单位提交本单位“员工户籍信息登记汇总表”,属“流动人口”类的员工还需提交“武汉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 武汉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提交时间:2010611

“武汉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要求:

①以员工个人为单位,向单位联系人提交电子表,文件名为:(部门)_(姓名).doc与纸质表;②各单位联系人收集齐本单位“武汉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汇总表与一个以本单位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包。

人力资源部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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