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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2018年12月04日 时间:2018-12-04 点击数:

各系(部):

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用技术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对接能力,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暂行)》(湖工大工程[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在学院从事教学满两年,且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系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3、人力资源部对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呈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

4、通过评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名单由学院发文公布,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于12月12日前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送人力资源部,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合理调配师资资源,顺利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度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一次性征集完毕,逾期不补。

联系人:双双 联系电话:59751858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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