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 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匹配度,现将2024年度“双师型”教
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及条件
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且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内,有5个月以上企业(或社会) 实践工作经历或有两年以上企业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并
同时至少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1.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及以上技能工程师等级证书。
2. 具有1+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
4. 本人在省级实操或技能赛事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 本人在国家级实操或技能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全面指 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近三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
参加国家级赛事取得一等奖以上。
5. 具有校企合作项目(学院教科研管理部门立项管理)
半年及以上研究经历的教师。
二、 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需向 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推荐。各系(部)“双师型”教师工作小组依据条件 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教师申报及推荐材料报教师工作部。
3. 审核认定。教师工作部对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呈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
4. 结果公示。通过评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名单由学院
发文公布,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 、工作要求
1. 请各系(部)于4月1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部。
2.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合理调配师资资源, 顺利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任务, 2024年度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一次性征集完毕,逾期不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