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湖工大工字〔2024〕5号
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
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学校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更好地团结引领全校教师争当好老师、大先生、教育家,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党字〔2024〕14号),结合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2-2024年度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一)推荐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含学院“双肩挑”教师和辅导员教师)。已获得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省部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劳模)、国家(省部)级、主管厅(委)级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校级师德标兵等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学校师德标兵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各二级工会根据教师人数情况,可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选1-2名。
(三)表彰名额。本次师德标兵表彰名额不超过10名。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先进文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受到广大师生广泛赞誉。
(三)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为目标,坚持以生为本,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四)求真务实,勇于开拓,自觉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教育家精神,刻苦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育人成效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五)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
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言行文明、心理健康。无违纪违规情况,无师德失范行为。
(六)来校工作满4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
以上。
三、评选程序及安排
(一)基层推选(5月15日-6月7日)。各二级工会在同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择优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及其主要事迹在单位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资格审查(6月13日前)。由校工会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等部门,对各二级工会推荐的候选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党风廉政、遵规守纪、年度考核、教育教学、学术态度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三)学校评审(6月30日前)。召开学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对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集中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师德标兵”初步候选人选,经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师德标兵”建议名单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结果公示(7月上旬)。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五)学校表彰(9月上旬)。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确定为学校2022-2024年度“师德标兵”,由学校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严谨规范。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广泛发动、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规范程序、公正推选,把师德标兵的推荐、评选转化为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实践。
(二)材料规格。《湖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申报表》一式三份(附后)、推荐人选公示证明材料1份(公示实景图片打印)、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3份(3000字以内)。推荐材料按照公文格式排版,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推荐表中500字事迹简介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能够高度体现推荐对象的特色和优点。
(三)材料报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 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工会+师德标兵”。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校工会联系人:丁善学,电话:59750086。邮箱:1247346384@qq.com。
(四)接受监督。为保障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校监察专员办公室:027-59750034,党委教师工作部:59750915,校工会:027-5975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