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双师型”教师的通知

作者:土木工程系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关于评选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优秀“双师型”教师的通知

各系部:

为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树立教师楷模,表彰先进典型,展示我院教师的风采,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将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获评学院双师型教师称号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获得良好的评价。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个人简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社会服务成果等)。

2、系(部)推荐: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每个系(部)推荐1人。

3、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获奖名单。

4、公示与表彰:获奖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表彰与奖励

对获评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事项

请各系(部)于12月13日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请联系教师工作部钱雯。

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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