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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图书馆2023届毕业生离校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3-06-07 作者:图书馆 来源: 图书馆 点击:

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图书馆将于2023613日—16日集中办理毕业生涉及图书馆事务的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8302130

二、办理地点: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

三、图书馆将在69日于系统后台集中进行批处理。请毕业生在69日之前完成图书归还、图书遗失赔偿或图书借阅超期滞纳金缴纳处理。无图书未归还、无图书遗失赔偿、无图书借阅超期滞纳金未处理的,系统批处理直接通过,简化现场办理环节。

四、存在批处理不能通过,即包含图书未归还、图书遗失、借阅超期的毕业生,需来馆办理,特殊原因未能返校的,可委托班级同学代理办理。视具体情况办理原则如下:

1.图书遗失的。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图书属于学校固定资产,图书遗失需进行赔偿。赔偿可选择:

1)实物赔偿:需送交相同版本的图书(书名、作者、出版社、ISBN与原书相同);或出版社再次发行的原版重印本、原版二次或高次修订的印刷本。以上均必须为正版图书,不得为盗印本、复印本、二手旧书或其他;

2)赔款赔偿不能提供实物赔偿的,所遗失的图书视馆藏孤本、重要图书、普通图书等,按高校图书馆纸质资源管理通用办法,按原书价310倍赔偿处理,一般按3倍赔偿处理。

2.图书借阅超期的。按照学校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图书超期未归还需缴纳滞纳金。缴纳原则:

15元及以下的,予以免缴;

25元以上的,按实际额度缴纳,最高缴纳额度100元。

以上图书赔款或借阅超期滞纳金缴纳,均需使用一卡通进行扣费处理。按照学校有关财务收费管理规定,图书馆不能收缴现金,亦不能采取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收费。请毕业生办理前,提前查询个人图书欠费情况,并保证一卡通有充足余额进行支付。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的毕业生,可委托同学代理办理缴费。

特此通知。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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