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18-12-10 点击数: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职能,更好地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和凝聚我院广大青年学生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贡献,经研究决定于近期评选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会和优秀学生干部,并于5月上旬对先进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3月至4

二、评选对象

1、各系学生会

2全院2011630前在职的学生干部

三、优秀学生会评选具体事项

(一)评选条件

1、指导思想端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认真带领青年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2、组织建设完善。按照有利于联系广大同学、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工作力量的原则,合理调整、灵活设置学生会内部的组织形式,宗旨明确,制度健全,富有进取、创新精神,充分发挥作为党和学院联系同学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影响力及服务广大同学的工作能力。

3、活动开展到位。积极承办院团委、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开展具有特色、学生参与面广的思想教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校园文化活动,为广大同学成长成才搭建良好平台。能结合本系、本专业特点制定近期和长期的工作计划,重点突出,形成特色,效果明显,影响广泛。

4、干部队伍优化。依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时调整、选拔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上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乐于奉献;学习上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在各方面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

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会”名额为3个。各系学生会围绕各自特色及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工作报告(5000字左右),并制作相应的PPT,于415前上交至院团委办公室(C203)。4月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召开优秀学生会评选大会。要求各系学生会主席在评选大会上做8分钟以内的工作报告(要配合幻灯片展示),并根据工作业绩投票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4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具体事项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是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努力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当。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有科目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此次评选)

3、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谦虚谨慎,能虚心听取同学意见,实事求是。工作中的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承担责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5、于20102011学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

(二)评选办法

各系要依照评选条件,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1),并结合各系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被推荐人需认真填写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及优秀事迹材料(2000字),由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审查汇总后于412日前上交院团委办公室。

材料要求同时提交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汇报材料,表格需加盖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电子文档以系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79426246@qq.com

五、公开承诺公示

1、院团委、院学生会公开承诺

评议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从评优到表彰,院团委、院学生会承诺对所有参加评议的学生会平等对待,对相关评议资料及评议结果都及时公布,对评议有疑义的都作出公正的评判,保证顺利完成本年度优秀学生会的评议工作。

2、各团总支、各系学生会公开承诺

各团总支、各系学生会承诺公平参加本次评议,认真做好本系的学生会建设工作,保证学生会思想的先进性,做好学生会的带头作用,承诺认真做好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工作,保证评优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3、各系团总支对上报的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公示。

4、院团委对评选的优秀学生会进行公示。

附件:

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4、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会考评办法(试行)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

机械工程系

22

电气信息系

18

生化工程系

7

土木工程系

11

管理系

22

外国语系

7

经济系

11

艺术设计系

21

院学生会

20

院社团联合会(含社团)

22

161

附件2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近期免冠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在校期间何时获何种奖励

(可另附页)

主要事迹

(可另附页)

系学生会意见

签字

系团总支意见

盖章

院学生会意见

签字

院团委

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3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系团总支(盖章)

附件4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会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各系学生会建设,调动各系学生会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各系学生会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成长成才服务,院学生会将在每学期的期末组织各系学生会进行评估考核,树立典范,供各系学生会学习与参考。

第二条 各系学生会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安排,严格标准,保证考评质量。

第二章 考评体系及方法

第三条 各系学生会考核指标包括:工作状况、获奖情况、活动举办、学生满意度调查方面和工作汇报五·个方面。各系学生会考评总分为各项分数之和。

第四条 各系学生会工作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第五条 各系学生会工作考核根据考核项目,采取自评、测评、汇报、书面材料、考勤、公开展示等多种方式。各系汇报形式的顺序通过公开抽签确定。

第六条 考评的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

第三章 考评组织

第七条 院学生会负责统筹全部考评事宜。

第八条 院学生会根据考评规则,邀请相关人员参加考评工作。

第九条 考评的时间、场地安排等事项由院学生会具体安排。

第四章 奖励

第十条 对在上、下学期各单项考评指标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系学生会可获得“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会”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系如对考核结果有疑问,可在2日内向院学生会提出。院学生会将在问题提出后的2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会考评条例实施细则

一、各系学生会工作状况

1、考核目的:针对各系学生会工作的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每年4月和12月分上下半年各统计一次数据。

3、该项考核指标评分以0分起,30分为合格,总分不设上限和下限,。

3.1、工作制度完善,落实到位。下列指标完成一项加2分,不完整的不加分,缺少一项扣2分。

①各部建立档案盒,各部档案一律放入指定的档案盒。

②主席团和各部档案盒中需有各部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历。

③主席团和各部档案盒中需有各部的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④主席团档案盒中需有每月工作简报,各部档案盒中需有各部的每月份的工作总结。

⑤主席团和各部档案盒中需有各部的详细的工作资料(包括项目书、结项书、策划、总结、宣传稿件等)。

⑥档案必须电子版、纸质版齐备。

⑦档案一定要注重质量,内容完善,叙述详尽。

⑧档案内容要真实,不得滥竽充数,更不可有伪造。

⑨档案要有标准格式,包括标题、内容并注明时间。

3.2、准时出席院学生会主席会议和部门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请假一次扣2分,主席会议代开必须是主席团成员。各系学生会主席请假需写好请假条,由系团总支书记签字;各系学生会副主席、部长、副部长请假需写好请假条,由各系主席签字。全学期全勤的系加10分。详细考勤记载由秘书处提供数据。

3.3、认真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按时完成工作,但完成质量较差,酌情扣14分。全学年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系加10分。根据《院系学生会完成布置工作登记表》评分,由秘书处负责统计数据。

3.4、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院外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上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新闻稿件。国家级媒体每篇30分,省级媒体每篇15分,市级媒体每篇8分。

4、其他未在本条例中提及的由院学生会主席会议商议确定。

二、各系活动获奖状况方面

1、考核目的:主要考核各系学生的获奖情况。

2、考核时间:每年4月和12月分上下半年各统计一次数据。

3、各系获奖的评比范围为院团委、院学生会、系团总支、系学生会组织举办或参与的各项活动。该项考核指标以0分起,10分为合格,总分不设上限。

4、奖项认定:

1)集体获奖

院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3分,组织奖2分,精神文明奖2分,优秀奖2分。

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8

(若市、省、国家级获奖分等级,按2分递减)

2)个人获奖

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8

(若市、省、国家级获奖分等级,按2分递减)

注:2个或者2个以上系学生合作参赛的奖项,参与系学生会均得相应分。因同一项目取得不同奖项者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5、其他未在本条例中提及的奖项由院学生会主席会议商议确定。

三、活动举办方面

1、考核目的:主要考核系学生会的活动开展状况。

2考核时间:每年6月和每年12月分上下半年各统计一次数据,具体时间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当时情况商议而定。

3、活动按类别加分情况如下:

一类活动:12 二类活动:8 三类活动:5

说明:每个活动需有对应的项目书、策划书、结项书、活动总结及以上四项电子档才给予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每项活动,若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受到学院领导的点名批评则该活动不加。

四、学生满意度调查方面

1、考核目的: 引导各系学生会以为同学的成才服务为根本工作指针,满足同学们的多种发展需要。考察学生对于所在各系学生会工作的满意程度。

2、考核时间:每年4月和12月分上下半年各统计一次数据。

3、考核组织:由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实施。院学生会干部不得参与自己所在系的学生满意度测评。

4、具有测评各系学生会工作满意度资格的学生是考评各系的所有在籍的学生。

5、学生满意度测评采取进寝室随机调查的形式。随机调查需遵循的原则如下:

5.1、调查同学总数按照各系学生的总人数的5%计算;

5.2、大一至大四的抽取人数按照5311的比例来调查;

5.3、为确保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调查将会以保密的方式进行。

6、学生满意度考核表由院学生会负责统一制作和印制。

7、学生满意度测评完毕之后,测评结果的计算由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组织,须有各系学生会成员参与计算和监督。

8、各系学生会在该项考评指标的得分为全部有效测评表的平均分,30分为合格,60分为满分。

9、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见附1

五、学期工作汇报

1、考核目的:主要考核各系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情况。

2、考核时间:每年4月和12月分上下半年各统计一次数据。

3、各系学生会工作情况的评委结构为学院领导、院团委老师、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各系团总支书记、各系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代表(每系1名)。半数以上评委到会即为有效。

4、此项考核集中进行,各系学生会按照评比要求进行汇报。各系学生会主席应在415前向院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汇报材料,并准备8分钟工作陈述和2分钟答辩。汇报材料5000字左右,并制作相应PPT

5、各系学生会工作情况汇报以工作报告的形式进行,分展示和答辩两个环节。分数分配如下:思想教育(6分)、学风建设(6分)、校园文化(6分)、科技竞赛(6分)、社会实践(6分)、志愿服务(6分)、组织管理(6分)、PPT展示(6分)、文字表述(6分)、逻辑体系(6分)。该项考核指标得分为全部有效评分的平均分,30分为合格,60分为满分。评审组在各系陈述结束后进行评分。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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