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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作者:xgb 时间:2017-05-20 点击数: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经院领导审查同意,现将2017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五、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六、节假日前后的教学活动由教务部负责调整安排,并提前通知各教学系部。

望各部门、各系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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