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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学通字[2015]17号文件

作者:<a href="" target="_blank">学生工作部</a> 时间:2015-06-18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有序组织今年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1、政策覆盖。各系学工办要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对学生咨询的问题,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要及时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给学生准确答复,或让学生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以免造成误解。

2、网络覆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已发布到学工部网页,方便学生查询。

3、即时发送。各系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以湖北生源为主),安排专人管理,让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QQ群中,及时将省里有关政策宣传到学生;同时方便对贷款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诚信教育。

4、信息反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各系老师要注意收集学生对贷款办理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学生对一些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理的投诉意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

二、做好贷款准备工作

1、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根据《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规定,各系要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6月2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学生提交续贷申请时,系统对学生登录系统情况进行校验,本年登录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也无法申请续贷。

2、审批学生续贷声明。学工部将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批,确保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若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将反馈给各系,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续贷声明审批工作将纳入对贷款工作整体考核,避免因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到学生申请贷款。

3、学费和住宿费维护。学工部将于暑期前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高校信息维护”模块,完成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录入工作,作为县级资助中心审批贷款参考依据。

请各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

附件: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doc

学生工作部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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