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有5个国家奖学金名额。为了做好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5、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总分取得第一名,且无不及格记录(附每学期学习成绩表);
6、生活作风良好,勤俭节约;
7、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选办法
1、根据申报条件,各系进行通知、评审,且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由于名额有限,各系限报1名候选人,并于10月28上报给学生事务部。
四、审核
在各系上报的候选人中,召开学工办主任会议,商讨确定5名候选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事务部于11月5日上报给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事务部
201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