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印制《学生证》和《学生手册》询价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7-22 点击数: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对其印制《学生证》和《学生手册》所需货物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编号HGDGC21-035

二、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印制《学生证》和《学生手册》询价项目

三、询价内容:印制《学生证》和《学生手册》

学生证3100册,学生手册5800册,预算:2.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 服务商必须具备相关印务、印刷的制造或销售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

    时间及地点:2021723日至2021730日南李路28号附1号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行政楼207室。

    六、询价文件售价:每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731900时

    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行政楼207资产管理办公室

    询价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731900时

    开标地点: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行政楼楼会议室。

    九、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及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送达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资产管理部,以签收为准。

十、联系方式:

人: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对其印制《学生证》和《学生手册》所需货物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编号HGDGC21-035

二、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印制《学生证》和《学生手册》询价项目

三、询价内容:印制《学生证》和《学生手册》

学生证3100册,学生手册5800册,预算:2.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 服务商必须具备相关印务、印刷的制造或销售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

    时间及地点:2021723日至2021730日南李路28号附1号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行政楼207室。

    六、询价文件售价:每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731900时

    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行政楼207资产管理办公室

    询价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731900时

    开标地点: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行政楼楼会议室。

    九、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及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送达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资产管理部,以签收为准。

十、联系方式:

人: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附1号

   编:430068

人:叶老师

   话:027-59751912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附1号

   编:430068

人:叶老师

   话:027-597519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资产管理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