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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思想过硬,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

6.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

8.同等条件下,具有有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或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新闻写作、法律、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应聘办法

1.应聘者请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辅导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辅导员岗+姓名”方式命名),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阶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等资料电子档打包以“辅导员岗+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CXYRZB@163.com。

2.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录用办法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学院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并发出通知。

2笔试。应聘者需按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综合行政能力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业务能力。

3.面试。学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发出通知。

4.考核。学院对心理健康测试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员。

5政审和心理测试。学院对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考核,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

7.体检。公示无异议人员体检合格后,可办理聘用手续。

8.其他。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弃权等出现的招聘空额,学院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上述5至7流程考核补录。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材料需提交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证明材料,其中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者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申请并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结果,专场招聘会、初试、复试安排,以及考核和录用结果等相关后续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人力资源部网站(网址:)陆续发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4.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阮老师、陈老师、毛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1858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430068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