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网络安全工作,确保重要时期学院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进一步落实信息系统相关管理职责,现就开展信息系统自查与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自查及备案对象
1. 学院自建和租用的,用于办公、教学、师生服务等各类信息系统。
2. 学院门户网站、各单位网站、各团体建设的专题网站及其它挂靠学院各单位管理的网站。
二、 自查与备案要求
3. 各单位参考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清单》,填写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备案表》(一个信息系统或网站一张表)。
4. 各单位自查过程中,发现在用但未包含在附件1中的信息系统(含网站)也需要如实备案。
5. 各单位或团体不再使用的信息系统(含网站),需要填写附件3《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注销申请表》(一个信息系统或网站一张表)。
6. 信息系统(含网站)由第三方提供运维服务的,均需签订《数据保密协议》,备案时请一并提供保密协议复印件。
7. 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备案表》和附件3《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注销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实验与信息中心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南综楼1006)备案,备案号由实验与信息中心统一制定。
三、 工作安排
8. 自查及备案阶段: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7日,各单位自查并完成备案表的填写和上报。
9. 反馈阶段: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8日,实验与信息中心将备案结果予以反馈确认。
10. 对备案工作有疑问,请咨询实验与信息中心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祝老师:027-59201018,13720141627)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清单
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备案表
附件3: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含网站)注销申请表
实验与信息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