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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学暨中秋节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作者:汪春宏 来源: 实验与信息中心 点击:

各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函[2022]7号)、《关于开展学院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湖工大工程办〔2022〕17号)精神,结合学院领导指示要求,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稳定,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的实验环境,现就开展开学暨中秋节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实验室自查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实验室管理员于2022年9月2日至9月6日,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相关规定,对各自负责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一个实验室一张表,见附件),重点对实验室内的水、电、消防、防盗、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自查,须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不留下任何安全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立查立改”的整改要求。

(二)学院检查

2022年9月9日,分管院领导带队,成立检查小组,严格按照“问题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要求,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届时请实验室留人,以便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存在管理问题、安全隐患的,一律通报、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二、安全自查清单反馈

各实验室负责人自查的隐患需及时填报《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2年9月13日前送至实验与信息中心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工1B座311办公室)备案。

三、监督考评

各实验室全年安全工作,将作为年度实验室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了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验与信息中心会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希望各实验室密切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实验与信息中心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