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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作者:实验与信息中心 来源: 实验与信息中心 点击:

各实验室: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稳定,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的实验环境,按照保卫部《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保通字[2023]1号)要求,实验与信息中心于2022年2月14日至2月17日在全院实验室范围内开展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实验室自查

请各实验室管理员于2023年2月14日至2月16日三天,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相关规定,对各自负责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一个实验室一张表),重点对实验室内的水、电、消防、防盗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须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不留下任何安全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立查立改”的整改要求。

(二)学院检查

2023年2月16日(周四)下午2点,实信中心联合教务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严格按照“问题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要求,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届时请实验室留人,以便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存在管理问题、安全隐患的,一律通报、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二、安全自查清单反馈

各实验室负责人自查的隐患需及时填报《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十点前送至实验与信息中心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工1B座311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179019803@qq.com。

三、监督考评

 各实验室全年安全工作,将作为年度实验室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了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验与信息中心会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希望各实验室密切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实验与信息中心

 2022年2月14日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