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鄂校安办[2023]9号《省校安委办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保通字[2023]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我院实验室稳定运行,现将秋季学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工作记录和警示标识,确保规范齐全;
2.全面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3.全面检查实验室水、电、门、窗、消防安全状况,确保安全正常;
4.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清洁,确保室内整洁、有序。
二、检查标准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检查方式
2023年11月30日下午2:30,实验与信息中心统筹安排,分管院领导带队,成立检查小组,严格按照“问题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要求,对全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届时请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留守,以便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存在管理问题、安全隐患的,一律通报、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四、安全检查清单反馈
各实验室负责人自查和现场督查发现的隐患,需及时填报《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3年12月4日下班前送至实验与信息中心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工1B座311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79019803@qq.com
五、监督考评
各实验室全年安全工作,将作为年度实验室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希望各实验室密切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实验与信息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