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稳定,按照保卫部《关于开展清明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保通字[2024]6号)要求,现就开展清明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实验室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2日,对各自负责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一个实验室一张表,见附件),重点对实验室内的水、电、消防、防盗、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须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不留下任何安全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立查立改”的整改要求。实验与信息中心将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现场检查,根据各实验室的自查反馈情况,核实重点安全隐患,并整理上报。
二、安全自查清单反馈
各实验室负责人排查的隐患需及时填报《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将《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4年4月9日前送至实验与信息中心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工1B座311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179019803@qq.com。
实验与信息中心
2024年3月29日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