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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开放备案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1 作者:实验与信息中心 来源: 实验与信息中心 点击:

各实验室: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稳定,严防实验室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维护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4年暑期实验室开放备案和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加强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1.放假前,各实验室所属单位必须组织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2.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相关规定,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自查,须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不留下任何安全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立查立改”的整改要求,并如实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

3.实验与信息中心将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放假前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巡查。

三、做好开放备案,严格开放管理

1.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工作。暑假期间仍需使用的实验室,请实验室管理员认真填写《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2),经实验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批、实验与信息中心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凡未经备案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使用,并确认断水、断电、断气,锁好门窗,贴上封条。

2.假期正常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和准入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各开放实验室所属单位要安排好放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3.暑假期间,如有临时性的培训、竞赛等活动,需要借用未备案实验室的,应经实验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批,严格按照实验室借用流程申报,报实验与信息中心备案后方可使用。

四、注意事项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一个实验室一张表)和附件2:《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均需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4年7月5日(周五)下班前送至实验与信息中心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工1B座311)备案,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7901980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实验与信息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