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校安办[2023]9号《省校安委办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保通字[2023]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院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2023年11月30日下午,副院长姜伟带队,由学院实验与信息中心、保卫部、后勤保障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组深入工2 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中软、智能制造、吉利新能源校企合作实验室、工1实信中心自管实验室、南区艺术楼实验室,通过实地查看,与相关安全责任人交谈等形式,了解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等现状,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内的制度落实、门牌上墙及实验室水、电、消防、防盗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姜伟对当前的实验室安全和管理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进一步筑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把安全关,服务好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他强调此次安全检查所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联合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完毕;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自查过程须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不留下任何安全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立查立改”的整改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实验与信息中心将梳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并上报相关整改责任部门,督促整改,复查核实,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