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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 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07 点击数:

接武汉市洪山地税局通知,我院2017年度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教职工需要进行纳税申报,现将纳税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期限。2017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在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依法履行自行申报手续。

二、申报范围。201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人在2017年中各项所得的合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含房屋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申报方式:2017年度12万收入实现电子申报,由传统的纸质申报升级为网上申报,教职工可以通过电脑PC端及手机APP完成申报。

四、申报流程:

年收入12万注册、找回密码、查询、网上报步骤

1、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主页/进自然人注册

2、没注册的可以根据内容进行实名注册,星号必填

3、以前注册密码忘记的可以找回,点击温馨提示中的“找回密码”

4、根据弹出的页面星号必填

注意:

①填入身份证号后,系统会要求输入银行卡进行关联验证,支持中国银行、建行、工行、交行、农行。

②自定义密码时,必须是字母与数字混合,且第一位大写,例:Hsds1234

③电子税务局只能查询个人全年完税、缴纳社保等情况。

5、进入微信,关注湖北地税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12万申报

①根据证件登录,可以进行查询全年工资收入、完税情况

②无需补缴税款的自然人,可以进行联网12万申报,无需去大厅递交资料

五、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所得的教职工申报12万收入,就两处所得合并计算,并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武汉市地税洪山所进行核实和税款补缴。如有疑问,可拨打洪山所舒主任电话87398611进行咨询。

财 务 部

二O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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