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及个人:
为清理学院各项应收、应付账款,规范各种收费行为,整治各种“小金库”,维护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根据财务部2023年工作计划,决定在4月12日-4月3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应收、应付账款的范围
(一)应收账款
即学院应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收取而未收取的各种账款。包括:
各种未报销的差旅费、实习费、参赛费、教学科研活动等借款的收回或报销;
预先借开的发票、收据款项等收回或注销;
资产出租出借、基建维修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应收取的管理费、违约金、水电费等;
往届毕业生、应届在校生的学费、住宿费等,以及其他收款项。
(二)应付账款
即学院应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而未支付的各种账款。包括:合同中约定到期的到期未支付的基建维修工程款、设备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奖助学金、代扣代缴款,以及其他需要支付的款项等。
二、整治“小金库”的范围
“小金库”是指私自出租、出借学院房屋、场地等资产,自立名目,违规收费,不上缴学院形成的截留;以不实支出等虚假行为套取的学院资金;应交而不及时上交的各种款项,私自挪用,搞账外循环,违规获取额外收益等形成学院账外资金。
三、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应收账款
认真执行学院制定的借款管理办法,对时间长达一年上的借款,其发生的相关业务票据,财务部依规不予报销;如无正当理由,又不能报销还款,将视为违规行为,报送学院相关单位和领导处理;并对借款人所在单位及借款人停止借款,等额减少该单位当年预算,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款归还,至还清为止。
认真清理合同,按约定时间,及时收取各种款项,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出现呆账、死账,损害学院利益,造成学院财产损失。
对于时间过长(3年以上)的,确定不能收取的应收款项,需提交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需填制表格1,见附件1。
(二)应付账款
认真清理合同,准确核实应付资金,按约定时间退还,做到应退尽退,防止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对于时间过长(3年以上)的,确定不能支付的应付款项,需提交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需填制表格2,见附件2。
(三)“小金库”
私设“小金库”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各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申报、不上交,财务部将依法依规收缴“小金库”,还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经济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者将移送司法机关。
需填制表格3和报送自查自纠承诺书,见附件3、附件4。
三、工作安排
(一)应收、应付账款和“小金库”的整治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各单位积极配合,严肃对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清理和整改。
(二)整治工作从4月12日日起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学院各单位需认真填报各类报表,及时报送财务部。
(三)不论有无应收、应付账款和“小金库”问题,各单位均需报送三张表格及自查自纠承诺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才能报送财务部。财务部联系人侯静,办公室电话59751968
财务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