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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保卫部 时间:2024-02-25 点击数:

各部门、各系部:

2024年2月23日凌晨,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发生火灾,经初步分析,火灾原因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起,火势通过楼道、管道井向上迅速蔓延,造成严重火灾事故。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给我们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近期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频发,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校园火灾防范工作,全面加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洪山区安全应急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宜再次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拒绝在阳台、天井堆放杂物;不得有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尤其是在学生上课、就寝期间严禁存在锁闭现象。

2、宿舍楼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在床上吸烟、校园内严禁乱扔烟头。

3、加强电气火源管理。电气线路、设备需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需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禁止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4、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必须在已建成的电动车充电桩上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为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充电;禁止将车辆蓄电池带进室内充电。

5、电动车停放时应有序在指定停车棚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随意占道,不得在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位、人行通道、建筑出入口、草坪、消防通道或建筑物内停放。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消防通道违规占用等情况,学院将采取一劝、二拖、三报警、四处罚的方式。对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的劝其立即将车驶离;对不听劝告的,保安人员将车拖到学院停车棚处安全停放;对当事人不听劝阻发生争执的,由保卫人员打“110”报警;洪山公安分局出警后依法对违规当事人进行处罚。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安全责任。各部门、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压紧压实,全力以赴抓好消防防范工作。

2、立即行动,务求实效。各部门、各系部要立即对本单位自管的区域、楼栋、房屋等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防范“灯下黑”。要边行动边部署,迅速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消防通道违规占用、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和极易造成师生生命财产损失的各类消防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坚决予以纠治,绝不姑息,绝不心存侥幸。

3、加强宣传引导。结合近期典型火灾事故,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力保障两会和开学期间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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