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查询使用规定
为了更好的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保护广大师生的隐私权,提高监控系统的有效利用率,降低公共资源的损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视频监控录像的查询使用审批流程,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学院视频监控系统旨在切实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视频监控录像为专属内部使用文件,任何人不得无故私自查询或下载。
二、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用途为校内治安、交通、消防、维稳等案件线索排查及视频证据保全。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填写《视频监控调阅申请表》(附表),经审批后方可提供。
三、因当事人遗失、遗落或保管不善等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物品遗失或者属民事纠纷范畴的事件,本视频监控系统无查询义务,不提供查询服务。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查询的,如实填写《视频监控调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提供。
五、经审批后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部门(系部)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视频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视频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查询完毕必须第一时间删除视频并清空电脑垃圾箱。
六、公安机关来处查询案件线索的,办案人需凭公安机关介绍信及警官证履行登记手续后,经保卫部部长同意,方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