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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教师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

作者:gcxy 时间:2018-12-05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评估实施细则》(湖工大工程[2013](69号)的相关要求,学院拟定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学水平考核工作。请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完成考核工作。

一、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水平考核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各系(部)共同完成,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教师教学水平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各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系(部)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系教师教学水平考核小组,负责各系(部)教师教学水平考核工作。

二、考核主体及被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8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专任教师,由各系(部)组织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由督导评议、学生网上评教、系领导评议、同行教师评议分值组成,分别占比重为40%、30%、15%、15%。

三、教师教学水平考核程序

1、各系(部)教师教学水平考核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于12月10日前将方案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系(部)教师教学水平考核时间为12月11日—21日(第15、16周),考核类型包括领导评议、同行评议,原则上参评小组人数不少于6人,同行评议建议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

3、系(部)开展教师教学水平考核时,教师个人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开展自评,系(部)教学水平考核小组根据教师自评、参加系(部)教研活动情况及平时教学实际,填写相关测评表;

4、各系(部)教学水平考核小组整理、汇总教师教学水平考核成绩,分别统计领导评议、同行评价的结果,以EXCEL表降序排列。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12月25日(第17周周二)前报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四、结果计算及运用

1、结果计算:12月26日—30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成绩,提交学院教师教学水平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2、结果运用:教师教学水平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

另,本次学生评教的数据提取自2017-2018学年上下两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数据。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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