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为了便于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为学院各职能部门老师服务,同时给同学们提供一个不断成长成才、锻炼自身能力素质的平台,学生工作部拟公开招聘职能部门勤工助学学工助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民主监督,择优任用
二、选聘对象
2012级全体学生
三、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努力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当。学习成绩良好,去年一年无挂科现象,班级排名前40%;
3.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在各学生组织中担任过职务者优先;
4.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5.工作中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承担责任,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6.熟悉电脑基本操作及常用办公软件者优先考虑。
四、聘用待遇
1.薪酬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每个月最高薪酬为1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发薪酬;
2.按学院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及表彰办法予以素质加分;
3.家庭经济困难且积极从事勤工助学岗位者在申请困难补贴或国家奖助学金时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名时间与面试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8:00至9月7日18:00。
(二)报名方式:选聘采取各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各系推荐
各系可按照自愿报名、择优筛选、统一推荐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一)按时上报,每系推荐人选2人。
2.个人自荐
在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表一),填好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工2-C205)。
(三)面试:参与选聘者将于2013年9月8日18:00进行统一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由学生工作助理办公室正式确定职能部门勤工助学学工助理成员,并进行公示。
热忱欢迎2012级全体学生关注和参与学院职能部门勤工助学学工助理选聘!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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