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法规和政策,负责修订和完善学院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负责学院各类资产的核定、变更、评估、维权、产权纠纷以及使用效益评估等管理。
3.负责统筹学院新增资产预算的报批,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建账、调配、报废和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全院资产清查工作。
5.负责学院公共用房、公共设施、教职工住房的分配和管理。
6.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开放共享及效益考核工作。
7.负责学院行政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8.负责统筹仪器设备、大宗物资、服务类项目采购以及基建维修项目招标的组织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9.负责学院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