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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兵役学费补偿申报通知(含直招士官、义务兵、退役复学、退役士兵)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21-04-19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我2021年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本次统计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仅统计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

2. 今年高职扩招的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截止到9月10日之前未报到入学的,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3.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4.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5. 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资助对象

(一)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对象(往年已享受过学费补偿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1今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今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如学生大一入学未缴纳学费即办理休学手续入伍,可待退役复学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

32013年至今漏报的参军入伍的在校学生;

4今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尚未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

(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对象

1今年应届(或往届)毕业,今年直接招收入伍为士官的学生。

22015年至今漏报的直招士官应往届毕业生。

(三)退役士兵

1高中阶段入伍,退役满一年,通过高考或高职高专扩招后考入我院的在校学生。

、申报高校兵役学费补偿资助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1)应征入伍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直招士官学生需递交:

“全国征兵网”()填写并打印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姓名、班级、学号、电话);

3)本人招行卡复印件并激活;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毕业学生必须提供),(反面写上姓名、班级、学号、电话);

5)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生源地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处需要自行去盖章(校园地入伍学生学校统一去武装部办理);

2.退役复学学费补偿:

指的是考入我校办理了入学资格后应征入伍的学生和在我校学习一年后办理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并已经退役的学生。

  1. 需要递交“全国征兵网”()填写并打印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姓名、班级、学号、电话);(3)本人招行卡复印件并激活;

  2. 退役证复印件;

  3. 《复学文件》或教务开具的复学证明,复印件1份

  4. 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毕业学生必须提供),(反面写上姓名、班级、学号、电话);

  5. 退役复学学生需要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中的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栏自行去盖章;

  6. 退役士兵学费补偿

    指的是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高考或高职单招升入我校学习的全日制及弹性学制退役士兵学生,需要递交:

    1)从“全国征兵网”()填写并打印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姓名、班级、学号、电话);(3)本人招行卡复印件并激活;

    4)退役证复印件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复学文件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自主就业证明;

    7)退役士兵学生需要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中的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栏自行去盖章。
     注意:申请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资助的学生,应全额缴纳学费;弹性学制退役士兵的按照国家政策减免学费。所有申报学生应在征兵网中填写正确、详细的个人信息,并网审通过。(我院地址及资助中心地址,在征兵网中应统一选择在江岸区。在征兵网中查询不到信息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兵役学费补偿。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19月25。逾期将转入下一年申报。

    、各系应告知相关辅导员及班主任掌握所在班级学生兵役情况(包括非学院统一走兵的学生),协助兵役学生完成相关手续,并知晓兵役学生学费资助申请办理的情况。各系征兵负责人应于每年九月统一收齐学费补偿材料上交学院武装部,由武装部核实学生兵役信息后统一上交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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