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15


毕业生就业是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试金石”,为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关心、支持、参与就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招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系相应成立系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本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院形成“领导主抓、招就中心统筹、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

2.指导全院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研究处理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带有普遍性问题。

3.调动全院教职工积极性,形成全员促就业的工作氛围。

4.处理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其他问题。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拟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行为,根据学院制定的就业工作任务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细则。

2.开展全程化就业指导工作,做好辅导员业务技能培训及统筹、协调,指导各系各毕业班级辅导员开展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

3.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院情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院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及学院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4.做好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信息统计工作,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时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方案。

5.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工作,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做好创业团队孵化及创业园建设工作。

6.负责审查在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7.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做好电子签约审核鉴证工作,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双方利益,保障学院、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8.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了解社会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组织撰写并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为学院在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培养方式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

9.负责组织实施就业核查工作及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评估和考核工作。

10.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做好协调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系工作职责
   
1.定期分析研究本系毕业生就业形势,研究解决本系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

2.准确掌握本系毕业生就业数据,及时完成毕业生就业材料的线上鉴证。

3.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做好毕业生材料进档的有关工作。

4.积极依托各种有效资源建立就业基地,主动联系用人企业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开拓及创业教育工作。

5.做好本系毕业生连续性跟踪调查及用人企业回访。

6.做好本系就业方案报送及就业材料整理、审核工作。

7.做好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工作并形成各类就业数据充实、支撑材料完整的总结报告。

8.调动本系专业课教师积极性,通过毕业生设计等工作环节,教育帮扶毕业生尽早就业。

9.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就业及校友工作。

(四)毕业班级辅导员工作职责

1.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特别是“个性化”、“一对一”就业指导及就业帮扶工作。

2.做好毕业生及家长通讯联络工作,掌握并实时反馈毕业生就业动态,实时传达学院相关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3.
做好毕业生就业系列材料的发放、审核、报送工作。

4.完成学院、系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目标

1.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指标;

2.全年就业工作无重大影响事故。

(二)毕业生工作考核细则

各系就业工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三)补充说明“一票否决制”具体内容

1.对无法完成就业、校友捐赠工作总体目标的集体实行年终考核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

2.对在省级就业核查中查出“被就业”且无法进行有效解释说明的个人及所在系取消就业工作评优资格。

四、考核程序

(一)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时间范围为当年1月至12月。

(二)报送自评考核报告及相关材料

年终各系对照“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作总结,自评打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招就中心报送考核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三)组织考核评审

招就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各系的考核材料进行查阅、核实。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标准,进行评审打分。

(四)信息反馈与评审结果确认

为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透明,招就中心将分别向各系反馈考核评分初评结果,听取意见。对有异议的方面,进行核实反馈后,由各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该系考核结果。

(五)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五、总结表彰与奖励

(一)考核结果将纳入学院目标考核管理,并对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奖励范围与标准

先进集体按照学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每人500元奖励。

六、本办法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162

 

 

 

附件1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就业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方法

就业质量

55分)

 

就业率

40

1.综合就业落实率(以每年省毕办核查最终结果为准,具体统计情况附后)达标计38分,未达标计0分且不得参与评选优秀考核。

2.积极配合学院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调查人数达到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30%以上,计2分。

升学率

5

专生本报考率及升学率均不低于去年标准,计5分。

就业核查

10

1.完成本系就业率目标任务且无红黄牌警告专业,积极配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就业状况核查,无投诉,无违规现象,计10分。

就业市场

20分)

 

市场建设

10

1.签订毕业生就业基地,每年不少于3家,计1分;新签约就业基地录用毕业生,累计达5人,计1分,满分3分。

2.“双百行动”全年新走访企业,机械、电气、计算机、土木、管理、艺术走访12家,生化、经济、外语走访8家,计4分。(寒暑假集中走访1-2家)

3.邀请学院领导走访企业,每场计1分,满分2分。

校园招聘

10

1.各系积极组织开展系级宣讲会、招聘会。机械、电气、计算机、土木、管理、艺术不少于15场;生化、经济、外语不少于8场,计6分。

2.配合就业办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类优质招聘会,推荐参会毕业生达毕业生总数10%,计0.5分,20%人,计1分,满分3分。

3.由学院统一安排部署,招就中心牵头,系部配合组织毕业生参加市外招聘会,带队老师所在系,计1分或参与学生较多的系,计1分(此两项分数不可叠加)

就业教育

10分)

 

宣传工作

4

1.在学院官网、学院就业信息网发布就业、校友工作宣传稿。机械、电气、计算机、土木、管理、艺术每系3篇,生化、经济、外语每系2篇,计1分,每超一篇加0.5分,满分1分。

2.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跟就业、创业及校友工作相关的新闻稿,每篇,计0.5分,满分1分。

3.每月向校友办提交1期校友成长故事,计1分。

就业指导

6

1.成功推荐毕业生考取政策性岗位,每人计0.5分。满分3分。(政策性岗位:公务员 事业单位 选调生 国聘计划 特岗教师   西部计划 征兵入伍 三支一扶 科研助理岗位 社区工作者)

2.完成对毕业班级的生涯咨询访谈,一人一表,记录详实,计2分。积极推荐在校生在宏业生涯咨询室开展就业创业咨询,不少于毕业生人数5%,计1分。

校友工作

15分)

校友联系

2

1.按照学院要求归档2023届校友信息,内容详实,计1分。

2.不断增加系级校友群规模,每增加100人,计0.5分,满分1分。

校友活动

8

1.各系积极主动与校友联系邀请校友返校,全年组织2个毕业10年内班校友返校聚会,计0.5分。

2.邀请毕业10年以上班级返校聚会,计0.5分。

3.“双百行动”全年走访校友,机械、电气、计算机、土木、管理、艺术走访12人,生化、经济、外语走访8人,计4分(寒暑假集中走访2人)

4.邀请学院领导参与走访,每场计1分,满分2分。

5.学院2023拟建立浙江杭州、北京、江西、深圳、江苏南京校友会,各系积极推荐热心校友担任校友会理事会会长等骨干,推荐校友参选会长计0.5分,成功当选计1分。

校友捐赠

5

1.将校企合作经费转入学院校友捐赠金额(一款多用),计1分。

2.机械、电气与电子工程系、计算机、土木、管理、艺术校友捐赠目标任务为4万元,生化、经济、外语为3万元。完成捐赠金额,计4分。

减分项目

1.在教育部及省毕办组织的就业核查中,被核查为“被就业”、“虚假就业”、“低质量就业的系取消全年就业工作评优资格;

2.在教育部学信网平台反馈中结果为从未与该单位签订任何形势就业材料或教育厅核查过程中反馈结果为“被就业”、“虚假就业”情况的每人次扣1分。

加分项目

(上限10分)

1.主持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提交材料计1分,推荐至上级部门计3分,获省级立项计5分;

2.发表就就业创业相关论文每项(篇),计3分。(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及论文复印件);

3.申报院系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提交材料计1分,推荐至上级部门计3分,获省级优秀计5分;

4.积极推荐本系教师参加大学生就业指导授课竞赛,参加院赛每人计1分,推荐至省赛计3分,获评省级奖项计5分;

5.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模拟求职大赛及长江学子评选,参加院赛每人计1分,推荐至省赛计3分,省赛获奖者,计5分。

各项得分区间说明

就业率 (X为各关键时间点各系的就业率目标完成率)

截止331X40%   5   40%>X30%   4   30%>X20%  3  20%>X    0

截止430X50%   6   50%>X45%   5   45%>X40%  4 40>X30%  3   30%>X  0

截止531X65%   7   65%>X55%   6   55%>X40%   5 40%>X30% 4  30%>X  0

截止630X95%   10   95%>X93%   9   93%>X90%   8 90%>X88%  7  88%>X86%

6 86%>X84% 5 84%>X82% 4 82%>X80%3  80%>X 0

截止831X=100%   10   100%>X99%  9   99%>X98%  8  98%>X97%  7

97%>X96%  6 96%>X95% 5 95%>X94% 4  94%>X93%  3  93% >X   0

校友捐赠金额 得分区间

X=4,3(万元) 4     

4,3> X 3,2(万元) 3                           

3,2>X21(万元) 2

                      2,1>X1,0.5(万元)  1

                      0.5> X(万元)  0

 调研回访率 得分区间:X30%  2

                      30% > X 20% 1.5                           

20%>X10%  1

10%>X5%     0.5

5%>X    0

走访企业与校友得分区间:

X为走访完成率:   X=100% 4   X60%    X*3   60% > X  0

举办招聘会、宣讲会得分区间:

X为完成情况:     X=100% 6   X60%    X*6    6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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