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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管理方案

作者:基建与维修部 时间:2020-11-06 点击数:

根据学院推进防疫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据市防疫指挥部复工指南和市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管理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疫情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内全面疫情防控工作,基建与维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复工人员进校初审和其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求从严把关、细化监管、确保安全。

2、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各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专人专岗,明确防疫物资发放、人员体温测量、场区消杀等相关岗位职责和人员。

二、复工人员管理措施

1、分类审批。按照“逐步、分批、有序”原则控制建设项目进校进场人员数量,分类实施审批和管理。学校负责的建设项目,复工审批由校基建处负责审核,学院基建与维修部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和校园监管。学院负责的建设维修项目,复工人员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健康绿码、测温”均达标,经审批办理出行证明后方可进校,要求一人一证。复工人员进校前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人员进行身份必问、体温必查、信息必录、口罩必戴等防控工作,检查无异常后,由对口成员负责从校门口点对点接送至相关地点,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活动。

2、分类管理。复工人员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人员及车辆进出要求和进出场测温登记制度,在申请限定的时间、区域内完成工作,随即离校。长期复工人员除项目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项目现场;临时复工人员完成临时工作后即刻离开。如因该项目疫情防控不当导致出现的疫情,由复工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包括治安责任、刑事责任)。

3、严格疫情防控。严格要求各复工单位认真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五个到位”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一切生产活动均严格遵守学院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1)复工单位对复工人员按日历天为单位开展进出场登记测温和早晚测温并记录造册;

(2)复工单位对复工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

(3)复工单位加强人员安全防护,要求配戴合格防护用品,做到勤洗手、不聚集,分餐人员间距1.5米以上;

(4)复工单位对相关区域(施工、办公、生活等)每天开展防疫消杀2次,要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5)复工单位对留宿项目部人员要求宿舍人均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每间住宿不超过4人;

(6)复工单位储备可供使用两周以上的防护物资(消毒液、口罩、温度计和保障车辆)和可能使用的应急防疫物资(护目镜、医用手套和防护服)。

三、开展监督检查

1、建设单位巡查监督。按照基建与维修部错峰上岗值班安排表,值班工作人员每日定期巡查所有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后勤保卫部定期抽查复工人员体温,及时处置或报告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情况,基建与维修部及时督促复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

2、监理单位监督检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项目疫情防控监理职责,参与施工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审核,监督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实施情况,制定相关处罚措施,每日向基建与维修部汇总报告疫情防控和人员管理情况。

附件:

1.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入校审批流程图

2.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进出施工流程图

3.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审批表

4.学院建设项目现场人员体温登记表

5.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项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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