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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楼物业管理规定

作者:</small><a href="" target="_blank">后勤保卫部</a> 时间:2011-03-02 点击数:

教学大楼是教学场所,为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大楼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教学大楼的基本要求

1、着装整洁。穿拖鞋,背心,短裤者一律不准进入教学大楼。

2、讲文明、讲礼貌。大声喧哗,吵架等不文明,不礼貌者,大楼值班员有权责令其立即离开教学大楼。

3、讲普通话

4、校内人员凭工作证,学生证等证件进入教学大楼,校外人员凭介绍信进入教学大楼。

5、爱护公共财产,严禁在墙面、桌椅,板凳等上面乱涂,乱写,乱画和雕刻。

6、接受管理,不在大楼内停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在大楼内进餐;禁止吸烟,自觉将废纸等遗弃物投入垃圾箱内。

二、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大楼物业管理员工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做到坚守岗位,工作热情,服务周到,具体要求如下:

1、保洁员坚持来回巡查,确保教学大楼大厅,走廓、楼梯,卫生间等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保洁。

2、水、电维护人员保证大楼用水供应,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3、物业管理人员拾到的书,笔等师生遗失物品应及时上交大楼物业管理办公室。

三、其它规定:

1、师生员工携带仪器设备等离开教学大楼,必须出示相关单位证明,在值班服务台予以登记。

2、正常教学,工作时间以外,使(借)用教室、实验室,须经教学办公室批准;会议室须经学院办公室批准。

3、师生领取遗失物品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并在遗失物品领取薄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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